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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传导最新金融政策
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INSTITUTE
12月15日—12月19日
2025年第45期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为强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提振和扩大消费,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通知》提出3方面11项政策举措,要求在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方面,完善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强化政策合力;要求在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方面,部署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消费帮扶;要求在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方面,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共享、做好宣传引导推广。
简要分析:《通知》不仅是金融资源的倾斜,更是一次以消费为牵引重构企业战略与运营模式的系统性机遇。企业应从“被动等贷”转向“主动谋融”,把政策工具嵌入业务基因,形成可持续的消费驱动型增长机制。
一是可借协作机制升级实现政策红利精准捕获与内部转化。《通知》要求地方商务与金融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并推出专门方案,企业应主动纳入地方促消费重点项目清单与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共享体系,使自身在商品升级、服务拓展、场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被金融机构前置识别;通过与商务主管部门、金融管理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将差异化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以旧换新免违约金等政策,转化为可预期的资金成本优势与现金流改善方案,并建立跨部门的内部对接流程,确保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传导到产品研发与市场策略环节。
二是可在商品消费升级中构建“金融+场景+数据”的换新闭环。《通知》强调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的金融服务升级,企业应联合平台与重点商户将分期付款、信用卡、数字人民币嵌入卖场与线上触点,实时捕捉消费者换新意向与信用画像;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差异化定价模型,针对不同客群设计灵活的换新方案,并反向推动供应链按需备货与库存优化;同时借力内外贸一体化撮合与跨境供应链融资,把优质外贸产品引入国内消费升级赛道,扩大高性价比供给与品牌认知。
三是可在服务消费扩容中以无形资产与保险工具放大供给质量与韧性。《通知》提出完善“1+N”服务消费政策体系与创新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企业应系统梳理在文旅、康养、教育、文体娱乐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与品牌资产,通过质押融资获得中长期投入资金,用于服务标准化、连锁化与品质升级;引入商业健康、年金、意外险等产品对冲服务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既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又增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缓释吸引力,从而获得更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四是可在新型消费培育中打造“业态×金融×社群”的共振模型。《通知》鼓励探索首发经济、绿色消费、AI+消费、IP+消费等新业态的金融支持,企业应跳出单一产品思维,围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构建“内容种草—即时转化—积分复购—社群裂变”的闭环,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适配互联网节奏的分期、免息与积分互换产品;在绿色与健康消费领域,借助政策对长尾客户的下沉服务,将细分圈层需求转化为稳定订单流,并用消费积分跨场景应用提升粘性,形成金融促活与品牌沉淀的双轮驱动。
五是可在多元化场景创新中布局“全链条金融+城市/县域共振”的生态位。《通知》强调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便民生活圈、一刻钟生活圈等的金融支持,企业应把融资、结算、保险嵌入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争取覆盖前期改造、中期招商、后期引流的综合金融方案;在县域与农村市场,针对冷链物流、商贸中心新建改造需求,联合金融机构开发专属贷款,同步推动农特产品与展会平台的特色金融,让城乡消费场景成为新增长极并反哺品牌全国化布局。
六是可在政金企对接中把“数据共享+活动共创”变为获客与品牌增值的加速器。《通知》要求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企业应主动参与政金企联合促消费活动,争取专属产品、专场活动与定制化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方案,实现补贴资金精准直达目标客群;与商家、平台共建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形成“政府背书+金融让利+企业让惠”的三重刺激,既扩大触达面,又以高频互动强化品牌心智占有,将一次性促销转化为长期客户关系资产。
通过以上多维策略,企业不仅可最大化利用本次政策带来的低成本资金、场景嵌入与生态协同优势,更能将消费端的结构性变化转化为供给侧的创新动能与全球竞争力,实现从短期销量提振到长期高质量发展的跃迁。
二、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强化底线要求,细化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推动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业务透明度,有效管控风险,依法维护财产权利,推动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和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符合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制度,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当的托管服务。同时,《办法》也进一步强化了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
简要分析:《办法》不仅划定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底线与标准,更从制度层面强化了托管财产的独立性、信息透明度和风险隔离能力,为企业与外部资本、合作伙伴建立“可信交易结构”提供了监管背书的利器。企业应从战略高度把托管服务由“可选配套”提升为“核心基础设施”,在多个维度重构资金与资产管理模式。
一是可借托管独立性强化资金与资产安全保障,构建高信任合作底座。《办法》明确托管产品财产与银行自有财产、不同托管产品财产相互独立,且清算时不纳入银行破产财产,这为企业将专项资金、项目资本金、并购对价等大额资金置于托管之下提供了法律与监管双重保障。企业可在重大交易中约定由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托管资金与权属文件,以“独立第三方锁定”消除合作方对资金安全的顾虑,从而更快达成跨主体、跨区域的战略合作与投融资协议。
二是可借托管透明度提升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质量,赢得长期资本青睐。《办法》要求托管银行对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与投资监督设定明确流程,并至少每半年对账一次,且须复核并提示重大异常。企业主动引入托管机制,可在对外融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提供由托管银行出具的独立核算与估值报告,增强财务数据公信力;同时利用托管银行的监督职能,倒逼内部合规与内控体系升级,形成“托管鉴证+自我治理”的双向合规增强效应,吸引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耐心资本。
三是可借托管职责边界厘清优化融资与交易结构设计,降低综合成本。《办法》列明商业银行不得承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本金收益担保,这促使企业在设计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项目融资等结构时,必须将风险承担与托管保管职责清晰分离,通过结构化安排让托管银行专注财产保管与流程监督,而由专业管理机构承担主动管理风险。如此可减少因职责混淆导致的额外担保与风险溢价,降低融资利率与交易成本,并在非标资产、未上市股权等复杂结构中获得更高效的清算交割与账务核算服务。
四是可借托管业务隔离要求构建产业链资金闭环与信用防火墙。《办法》要求托管业务在人员岗位、物理场所、账户资金、信息系统等方面与其他业务有效隔离,并强化关联方托管的信息披露与风险隔离。企业可利用这一机制,在集团内部设立由托管银行监管的专项资金池,用于上下游采购、项目结算与分红派息,确保资金仅在限定场景流转;在与关联方合作时,通过托管安排防止利益输送与混同管理风险,提升产业链信用等级与融资可得性。
五是可借托管数据与隐私保护机制升级数据资产管理与跨境协作能力。《办法》强调对托管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护与合法利用,企业可将重要交易数据、估值模型参数、知识产权收益流等置于托管银行的受控环境中,既满足跨境合作中的数据合规要求,又利用银行的网络安全与连续性管理体系防范数据篡改与泄露,为国际项目合作与境外上市提供可信数据基座。
六是可将托管服务嵌入“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结合”的长周期战略。《办法》对托管业务持续符合治理、风控、系统能力等条件设有明确要求,企业可据此建立与托管银行联动的资本开支监管与人才激励基金托管机制,确保重大项目投资与核心人才激励资金的专款专用与透明运行,让实物资产投入与人力资本投入均在制度化、可审计的框架内实施,形成长期价值创造的硬约束与可验证性。
通过以上策略,企业不仅能将《办法》的制度红利转化为资金安全、融资便利与治理升级的直接优势,更能在产业链协同、跨境合作与长期资本引入中建立不可替代的信任枢纽,从而实现从短期交易效率提升到长期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跨越。
三、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在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和拓宽就业渠道中的重要作用
政策内容: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与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服务外包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开放型经济合作的新亮点,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对稳就业、稳外贸、优结构的重要作用,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集聚发展、梯度升级、跨界融合,统筹推进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工作;到2030年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优势产业明显的服务外包集聚区,服务外包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显著增长;要推动服务外包成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政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撬动作用,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服务外包领域;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创型中小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服贸基金与地方基金的联动,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融资的政策覆盖面。
简要分析:《行动计划》并非仅提供补贴与扶持,而是以平台载体、创新引领、主体培育、市场开拓、规范发展、人才培养六位一体的系统布局,打通服务外包从单点接单向生态赋能演进的路径。企业应以“战略资产”视角重塑外包业务,将其嵌入全球资源配置与内生能力建设的双循环之中,抢占政策红利的结构性高地。
一是可借平台载体升级重塑区位与空间战略,构建内外联动的外包枢纽。示范城市与园区的功能定位与差异化发展,为企业提供选择高能级节点嵌入全球交付网络的契机。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流向与数据合规要求,在中东部高端要素集聚区布局全球接包与研发中枢,在中西部及东北特色领域设立成本优化与增量承接基地,形成“前厅后厂+云上协同”的多地弹性架构,既享政策倾斜又避单一区位风险。
二是可借数字贸易集群与跨界融合打造新型业务母体,孕育外贸新品类。政策鼓励建立国际认可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支持境外数据存储、加工、交易链条建设,企业可顺势将原本内嵌于内部的数字加工、算法标注、多语种内容生成等业务模块化、服务化,形成可跨境交付的数字服务产品,并通过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衍生绿色化、智能化外包形态,使服务外包从人力密集型转向知识资产驱动型,直接扩宽外贸新增长点。
三是可借投融资体系创新打通资本与产业跃升的直通车。服贸基金撬动、地方基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聚焦科创型中小主体、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及知识产权与订单质押扩容等政策工具,使企业能以更低门槛将未来收益权、技术成果与确定性合同转化为即期发展资本。企业可借此建立“外包反哺研发—研发提升外包附加值—高附加值外包再融资”的滚动增值回路,实现从规模扩张到技术壁垒积累的质变。
四是可借市场多元化与品牌展会塑造全球议价力与客户黏性。政策强调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多区域合作,并辅以出口信用保险与风险应对能力建设,企业应主动在目标市场设立本地化接包与交付窗口,以文化适配与合规前置化解地缘与贸易摩擦冲击,同时通过参与国际展会与境外办展形成品牌势能,把外包关系升级为战略伙伴关系,提高长期订单占比与定价权。
五是可借标准体系与统计制度迭代建立行业话语权与透明治理优势。政策推动国内国际标准相通相容、更新重点发展领域与统计监测体系,为企业提供参与规则制定的入口。企业可主动介入标准研制与统计指标共建,将自身最佳实践转化为行业基准,既提升外部信任度,又在招投标、跨国合作与融资尽调中获得“先手可见性”,降低沟通与验证成本。
六是可借人才培养与产教融合锻造可持续的创新梯队。政策倡导订单式培养、高校专业设置、国际师资引入及大赛深化产教协同,企业应超越简单招聘思维,与政府、院校、专业机构共建定制化人才供应链,将外包项目转化为真实教学与实训场景,形成“学即所用、用即所学”的闭环,既降低培养周期与错配率,又让人才成长与企业技术迭代同频共振。
七是可借服务设计赋能与产融结合延伸外包价值链至前端策划与后端整合。政策鼓励创建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并推动工业与服务设计融合,企业应把设计思维植入外包方案前期,以洞察客户需求与体验优化提升接包成功率;同时整合金融、物流、合规等后端服务,打包为“一站式交付方案”,让外包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创造客户价值的增长引擎。
综上所述,企业如能将《行动计划》的制度供给转化为空间布局优化、数字产品孵化、资本结构升级、全球市场深耕、标准引领、人才定制与服务设计融合的系统性抓手,便可在稳外贸、优结构与扩就业的同时,构筑难以复制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实现从“接包者”到“规则共创者与生态主导者”的高质量跃迁。
四、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约束并规范经营行为
政策内容:为加强出资人监督,规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办法》共计8章91条,主要规定了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工作程序以及附则。《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其中,金融业务与科技创新领域的追责情形被单独列出。
在金融业务方面,《办法》明确6类追责情形。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投资各类金融机构;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是违反规定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和基金业务,服务主业不力,脱实向虚;四是违反规定开展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五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规定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六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资产。
在科技创新方面,5类弄虚作假行为被纳入追责范围。一是通过制售、采购伪创新伪国产产品,虚假完成攻关任务;二是对承担的科技创新任务进度造假、成果虚报;三是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或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四是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套牌贴牌等形式骗补骗扶;五是科技研发投入统计不实,虚列虚报研发投入。
简要分析:《办法》以全覆盖、细颗粒、强震慑的制度矩阵,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约束转化为企业内生合规动力与价值守护机制,为企业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刚性护栏”与“柔性导航”。同时,《办法》不仅划定13个领域98种追责红线,更以“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分级分层追责”“三个区分开来”等机制,把制度约束变成可预期、可管理、可利用的战略资产。企业应从治理逻辑重塑入手,把合规与追责压力转化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催化剂,形成制度—行为—绩效的正向循环。
一是可借责任分层与清单化管理,将抽象禁令转化为可执行的组织基因。政策明确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及集体责任边界,企业应据此建立覆盖全级次、全流程的岗位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将98种情形分解嵌入业务流程关键节点,做到“事前有对照、事中有拦截、事后可追溯”,让每个决策与执行环节自带“制度感应器”,降低违规概率并提升响应速度。
二是可借重大决策终身问责与过程留痕,倒逼科学理性与专业敬畏的文化养成。政策将终身问责作为硬约束,企业应配套建立重大决策全周期文档化、模型化、多情境推演机制,引入外部专家与跨部门评议,用可复现的证据链抵御个体判断偏差与短期利益诱惑,把“拍板必慎”固化为高层共识与组织惯性。
三是可借“三个区分开来”与容错清单,构建敢闯敢试与防险并存的创新场域。政策为先行先试、技术探索、产业布局等不确定性场景预设免予或减责通道,企业可据此制定动态容错正面清单与触发条件,明确哪些试错受保护、哪些红线不可碰,让创新者在制度安全网下释放活力,避免“怕问责而不作为”的消极稳态。
四是可借分类处置与上下贯通机制,织密跨层级、跨区域、跨专业的联防网络。政策按国有资本出资关系与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追责,企业应建立纵向穿透的监控预警系统与横向联动的合规委员会,实现总部对子企业异常信号的实时捕获与快速干预,既防“上不知下、下不告上”的信息断层,又促上下级在制度框架内形成共治合力。
五是可借核查调查与整改闭环,把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免疫的系统工程。政策详细规定受理、核实、核查、处理、整改的程序与时限,企业可将其内化为“飞行检查+自我审计+复盘改进”的常态化机制,用高频次、高质量的自我检视提前消化隐患,并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与流程再造,形成螺旋上升的治理优化循环。
六是可借信息化与数据归集,打造实时感知、智能研判的合规大脑。政策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损失与禁入人员信息系统,企业可建设集法规库、案例库、风险指标库于一体的数字合规平台,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预测高风险行为与节点,实现从人工抽查到智能盯防的跨越,让制度约束具备“预判力”与“自适应力”。
七是可借禁入限制与声誉管理,塑造以制度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政策对重大违规设禁入乃至终身禁入,企业可对外公开合规承诺与追责执行年报,将制度执行力转化为品牌信任资产,在供应链、合作伙伴、资本市场赢得“高可信度溢价”,使守规成为最硬核的商业名片。
综上所述,企业如能把《办法》从“外部威慑”转化为“内生治理操作系统”,通过责任清单化、决策科学化、容错机制化、联防网络化、整改闭环化、风控数字化与声誉资本化七大抓手,就可在筑牢国有资产防线的同时,大幅提升战略韧性、创新活力与市场美誉度,实现制度约束下的高质量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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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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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曹啸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