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一流学科平台金融团队“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金融学 | 2026/1/4 | 上海财经大学同德楼312会议室 |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专业基础能力 | 100*30% | 专业基础能力 |
科研综合能力 | 100*70% | 科研创新能力(占科研综合能力的40%) |
科研表达能力(占科研综合能力的50%) | ||
外语听说能力(占科研综合能力的10%) |
三、录取办法
总成绩由专业基础能力(30%)和科研综合能力(70%),其中科研综合能力含科研创新能力(40%)、科研表达能力(50%)、外语听说能力(10%)。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请携带好: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③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金融学院同德楼312 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如果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存在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完成健康情况申报。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