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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学院简介

金融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为建立于1921年的国立东南大学银行系,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创设的金融学科之一,学科创始人杨荫溥、朱斯煌等教授为近代中国金融学的奠基人。1998年,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金融学科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成立了金融学院,这是我国大陆高校中设立的第一个金融学院。
金融学院设有证券期货系、公司金融系、银行系、国际金融系和保险系等共5个系。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已逐步覆盖了金融学的所有重点领域,各专业方向均拥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2019年,金融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保险学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学院凭借优良的基础设施、资深的师资团队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国际化视野,成就了一批批活跃于金融界的学术和实践人才。2022年,学院牵头应用经济学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凭借优良的基础设施、资深的师资团队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国际化视野,成就了一批批活跃于金融界的学术和实践人才。
PART2
招生专业及名额
金融学、保险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PART3
招生类型

本学院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外,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PART4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同类数学课程。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同类数学课程。此外,还须选修过大学经济学课程。
(3)往届生需在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
4.如果申请人已有论文在相关权威学术期刊或者有极大培养潜力者(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有能证明专业能力与潜力的各种证书),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PART5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扫描件,不超过5件;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普通件):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203室,李珩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4423。注明“申请考核”制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PART6
初审

1.时间:2026年1月上中旬。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PART8
其他事项

1.我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津贴,具体办法参见学院相关规定。
2.本方案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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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203室,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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