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政策周报(第36期)】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特区&教育部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发布时间:2025-10-18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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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传导最新金融政策

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INSTITUTE

10月13日—10月17日

2025年第36期


#编者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

政策内容:为探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夯实城市治理数字底座,筑牢城市安全新防线,创新城市民生服务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助力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到2027年底前,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从推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发展智慧住区、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保障措施九个方面提出32条落实举措。《行动方案》强调要完善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地方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投放信贷。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简要分析:企业应抓住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积极参与智能项目打造与产业协同,拓展业务领域,同时可依托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获取资金支持,实现技术创新与规模扩张,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一是可投身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业务新版图。政策推动城镇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企业可参与相关项目,如为设施布设物联感知设备、搭建安全监测平台等,提供技术服务与设备支持,不仅能拓展业务范围,还能积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提升在相关领域的市场份额与竞争力。

二是可参与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项目,紧跟技术前沿。企业可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参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和城市云平台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提供支撑,同时可加强智能化物流配送设施改造与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配送及应急物资保障能力,顺应城市数字化治理趋势,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是可布局智慧住区与房屋建筑管理领域,挖掘潜在需求。在智慧住区建设方面,企业可参与住区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慧物业建设等项目,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在房屋建筑管理上,可参与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消除机制建设,满足城市对房屋安全管理的需求,获取稳定的业务来源。

四是可助力数字家庭与智能建造发展,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企业可加强住宅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家庭产品平台互联互通,为居民提供更智能、更便捷的居住体验;同时可参与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应用BIM技术,推动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建筑行业生产效率与质量,满足市场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

五是可依托完善的城市信息模型与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企业可参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丰富其在各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城市治理提供数据支持与决策依据。还可参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通过提供相关技术与服务,增强自身在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的服务能力与影响力。

二、启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建设

政策内容:为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相关地方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勇挑大梁,力争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近期国家数据局正式函复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要求围绕7方面158项改革举措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试验区建设要突出问题导向、长短结合,聚焦破解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和突出问题,对当前急需探索和“十五五”中长期目标有机衔接。二是试验区建设要强化系统布局、因地制宜,立足综合性试验定位,布局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试点试验。三是试验区建设要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国家层面强化数据、资金、项目等各类要素和综合性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突出改革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切实在全局形成破解难点堵点卡点的改革动力。

简要分析:企业应抓住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机遇,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跨区域产业协同,实现数字化转型与价值跃升,同时可依托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深化产业链融合,培育新增长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可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实践,激活数据资源价值。试验区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探索,企业可通过对接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地方数据交易平台等渠道,推动内部数据资产化,将生产、运营、客户等数据转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生产要素。例如,依托数据共享与场景开放政策,企业可以数据为纽带参与跨区域产业链协同,打破信息孤岛,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从传统生产向数据驱动型模式的转变。

二是可借力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降低转型成本与试错风险。试验区推行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等综合改革举措,企业可率先享受数据确权、流通规则、交易模式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政策,例如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设计,或利用公共数据开放场景开发智能应用。这种制度环境能减少企业在数据合规、技术应用等环节的不确定性,降低数字化转型前期投入成本,加速技术与管理模式的迭代优化。

三是可融入跨区域产业集群生态,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上海、广东等试验区明确提出共建长三角万亿级数字产业集群、深化区域重大战略协同,企业可通过参与跨区域产业链分工,与上下游伙伴共享技术、算力、市场等资源。例如,依托区域一体化数据合作机制,制造业企业可与数字服务商、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形成研发-生产-应用闭环,提升整体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四是可对接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场景,培育新兴增长点。试验区注重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可依托地方支持的企业-人才-平台创新体系,布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应用场景。例如,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领域,传统企业可通过引入数字化工具改造生产流程,或开发基于数据的个性化服务(如智能运维、精准营销),推动产品服务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创造新的盈利模式。

五是可利用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夯实发展基础。国家层面强化数据、资金、项目等要素支持,试验区同步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如5G、数据中心)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能低成本获取算力、存储等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并通过政策引导的融资渠道(如专项基金、贴息贷款)缓解资金压力。这种软环境+硬支撑的组合,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可持续的基础保障,助力其在数字经济浪潮中抢占先机。

综上所述,试验区试点建设从数据要素、制度创新、产业生态、技术场景到要素保障多维度发力,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转型机遇,企业需主动对接政策,实现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方向的跨越式发展。

三、打造服务型制造升级版

政策内容: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生产性服务业支撑能力,塑造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工程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实施方案》提出到2028年,服务型制造要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完成20项标准制定,打造50个领军品牌,建设100个创新发展高地,同时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和3项专项行动。7项主要任务分别是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培育壮大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分类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推广应用,加快建设统一融合、先进适用、覆盖全面、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打造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夯实服务型制造发展底座。3项专项行动分别是开展共享制造培育提升行动、服务型制造企业品牌提升行动、融合应用场景创新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发展生产性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化产融对接合作,为制造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企业的服务业务按规定享受相关要素价格等支持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强产融精准对接合作,引导商业银行、政府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金融服务。

简要分析:企业应利用“打造服务型制造升级版”政策机遇,通过深化服务与制造融合、强化生产性服务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依托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模式创新及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产业链价值与核心竞争力。

一是可深化服务型制造模式创新,拓展盈利空间与市场竞争力。政策鼓励发展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典型模式,并探索模型驱动研发等新形态,企业可通过整合生产与服务环节,将单一产品供应延伸至“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如提供设备远程运维、供应链管理或产品回收服务,从而提升客户黏性与附加值。例如,可通过共享制造平台整合闲置产能,降低中小企业生产成本;依托个性化定制模式精准响应市场需求,增强差异化优势。

二是可强化生产性金融服务供给,优化资金链与资源整合能力。政策明确支持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深化产融对接,为制造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企业可借此获得更精准的融资支持,如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产品等,缓解研发投入与产能扩张的资金压力。同时,地方政府对服务业务的要素价格支持政策(如电价、土地优惠)可降低综合运营成本,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的精准对接功能,则能帮助企业高效匹配商业银行、政府投资基金等资源,提升融资效率。

三是可参与标准体系建设,抢占行业话语权与规范发展先机。政策要求加快建设统一融合的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涵盖工业设计、共享制造、定制化服务等领域,企业可通过参与标准研制(如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先行先试),推动自身技术优势转化为行业规范,如在智能仓储、产线集成等应用场景中主导标准制定,既能提升市场认可度,又能通过标准壁垒规避同质化竞争,为后续规模化推广奠定基础。

四是可依托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与模式落地。政策聚焦原材料、装备制造、电子制造等关键行业,分类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普及,并通过共享制造平台、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措施降低技术应用门槛。企业可结合自身所在行业特性,优先在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等优势领域推广服务型制造,或在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中探索提质增效路径,通过“技术+服务”组合拳实现转型升级。

五是可夯实数智技术底座,提升融合创新能力与效率。政策支持深化“5G+工业互联网”应用、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型制造融合,企业可利用高质量行业数据集与智能模型,优化生产流程(如智能仓储管理)、预测设备故障(如运营监测服务),或开发个性化服务场景(如智能穿戴健康管理等),从而以数智化手段强化产业链协同能力,构建高效、柔性的新型制造生态。

综上所述,政策从模式创新、金融支持、标准引领、场景推广到技术赋能,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升级路径,可助力企业突破传统制造边界,向“制造+服务”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转型,最终实现价值链高端跃升与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体系

政策内容:为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落实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规范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工作,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整合完善现有制度规范,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金融机构识别核实受益所有人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明确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规范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流程及要求、建立差异反馈机制、明确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办法》参考反洗钱国际标准,强调金融机构应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受益所有人,要求金融机构遵循基于风险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可靠性原则开展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工作;《办法》规定了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信托、资产管理产品的受益所有人定义与识别标准,其中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识别标准与《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一致;《办法》贯彻基于风险原则,明确金融机构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适用豁免、简化识别标准。为有效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要求并做好反洗钱国际评估应对工作,《办法》还参照多国实践经验,构建了差异反馈机制,明确了差异反馈工作流程、重大差异和非重大差异情形的判断标准及相应处理措施。

简要分析:企业可借助金融机构完善的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体系,通过提升自身透明度与合规性增强市场信任度,同时可利用该体系优化合作方筛选机制,降低商业风险,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一是可提升企业透明度,增强市场信任与融资能力。随着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要求,企业应主动完善所有权与控制权信息披露(如明确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信息),能够向合作伙伴、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展示清晰的治理结构,减少信息不对称,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在信贷、股权融资等场景中的信用评级,还能在供应链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中建立更可靠的商业信誉,从而获得更优质的金融资源与市场机会。

二是可优化合规管理流程,降低法律与监管风险。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原则、合理性与可靠性原则核实受益所有人信息,企业可通过主动对照识别标准(如25%以上股权/收益权、实际控制权等),提前梳理自身及关联方的受益所有人结构,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既能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导致的合规瑕疵(如被误判为高风险客户),也能在反洗钱、反腐败等监管检查中提供清晰的证据链,减少因合规问题引发的处罚或业务限制。

三是可完善合作方筛选机制,降低商业合作风险。金融机构对客户受益所有人的严格核查,倒逼企业重视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规性。企业可借助金融机构的识别结果(如合作方是否被标注高风险受益所有人),或主动要求合作方提供合规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筛选出治理结构清晰、风险可控的合作伙伴,避免与存在多层嵌套、代持等复杂控制权关系的主体合作,从而减少因合作方暴雷(如洗钱、欺诈)导致的连带风险。

四是可推动内部治理优化,提升管理效能。为满足金融机构的识别要求,企业需系统梳理股权架构、决策机制与实际控制权归属,这一过程有助于发现内部治理中的模糊地带(如隐名股东、未备案的控制权安排)。通过规范受益所有人认定(如明确实际控制人、简化复杂持股结构),企业能够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对关键资产与资金的管控能力,同时为后续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等资本运作奠定更规范的治理基础。

五是可利用政策红利,拓展国际合作空间。随着国际反洗钱标准趋严,金融机构对跨境业务的受益所有人核查更为严格。企业若能提前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受益所有人信息披露体系(如与我国标准接轨的股权比例、控制权认定),在与境外客户、金融机构合作时将更易通过合规审查,降低跨境交易中的摩擦成本,为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体系的完善,不仅是对金融机构的要求,也为实体企业提供了优化治理、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的契机。企业应主动适应这一趋势,通过提升透明度、强化合规管理,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快建设完善首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政策内容:为加快构建与北京科技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扎实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实施方案》要求初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投入格局,到2027年底,科技创新领域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等在京新设基金规模力争超万亿元;科技贷款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突破5.5万亿元和2.5万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全市各项贷款增速;推动科技创新债券、科技保险、科技型企业上市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实施方案》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财政引导、金融开放等8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举措,既有创新引领的增量政策,也有注重迭代升级的存量政策。

简要分析:入驻北京的实体企业应充分利用本地多元化科技金融政策,积极对接创业投资、信贷创新及资本市场工具,加速技术转化与规模扩张;非入驻北京的实体企业则可依托北京科技金融开放生态,通过跨境融资、跨区域合作及全国性政策红利,引入外部资本与资源,提升创新能级与市场竞争力。

一是可对接多层次资本支持,破解研发融资瓶颈。政策聚焦创业投资、长期资本引入及信贷产品创新,入驻企业可通过参与国家级基金(如京津冀区域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合作基金等渠道,获取覆盖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阶段的早期资金;非入驻企业则可借助北京开放的跨境资金便利化政策(如QFLP、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吸引境外资本或参与跨区域产业链投融资,解决研发周期长、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题。

二是可利用差异化信贷工具,匹配创新需求。北京推出的“中关村领航积分”评价模型及5年期以上“科创贷”,能够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研发潜力,入驻企业可凭借高积分获得主动授信与无还本续贷支持,保障中试线建设、设备购置等中长期资金需求;非入驻企业虽无法直接适用本地评价体系,但可通过全国性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如单列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或跨区域银行合作,获取适配研发的信贷资源,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三是可依托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加速价值实现。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绿色通道”及“专精特新”专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全周期上市路径,入驻的优质企业(尤其是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或未盈利硬科技企业)可享受专人对接、精准服务,加快上市融资与并购重组;非入驻企业则可通过北京债券“中关村科技板”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或参与全国REITs市场(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项目REITs),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资产流动性与市场估值。

四是可融入开放创新生态,获取全球资源赋能。政策支持境外头部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及国际科技金融合作,入驻企业可借此对接国际资本、技术与管理经验,提升研发国际化水平;非入驻企业则可通过北京科技金融双向开放通道(如跨国公司本外币集中运营、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引入全球产业链资源,嵌入高端创新网络,增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话语权。

五是可借力政策协同服务,降低综合成本。北京建设的科技金融综合评估机制、融资对接平台(如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E平台)及监测统计体系,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政策辅导与资源匹配,入驻企业可通过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如全球创业大赛、HICOOL)高效获取金融产品;非入驻企业则可通过全国性政策复制推广(如“北京样本”经验),间接享受制度创新红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效率。

综上所述,北京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从资本供给、信贷匹配、资本运作、开放协同到服务配套形成了全链条支持,入驻与非入驻企业均可根据自身定位与发展阶段,精准对接相应政策工具,实现技术创新与市场扩张的双重突破。

六、上海系统性、前瞻性、全局性地培育未来产业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形成若干创新策源能力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未来产业集群,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未来产业引领地,近日上海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措施》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合理规划、精准培育未来产业。《措施》强调加强多层次金融支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发挥未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采用“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模式,构建符合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投资孵化生态,联动项目经理团队优化投资布局和资源配置;持续优化融资上市、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金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面向未来产业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全周期、多元化金融支持,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简要分析:企业应利用上海培育未来产业的政策机遇,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创新与多元金融支持实现技术突破,同时可依托产业集群建设和应用场景牵引,加速产品产业化与市场拓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是可聚焦前沿领域创新,抢占技术制高点。政策围绕未来制造、信息、材料等六大方向精准培育产业,企业可结合自身优势,选择细胞与基因治疗、量子科技等细分领域,参与前沿颠覆性技术专项,利用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和跨领域融合支持政策,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具有高附加值和市场潜力的创新产品,如加速第四代半导体原型样机研究或生物制造产品工程化,从而在新兴赛道建立先发优势。

二是可获取多元金融支撑,缓解研发资金压力。政策构建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企业可通过未来产业基金的“直接投资 + 子基金投资”模式,获得从早期研发到产业化的全周期资金支持;同时,融资上市、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财税政策,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还可借助上市融资政策实现资本增值,为持续创新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可融入产业集群生态,提升协同发展效能。上海将打造未来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先导区,企业可入驻产业要素集聚、基础设施先进的集聚区,享受最高 2000 万元建设支持,与区域内创新主体共享专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研发资源,降低创新成本;还能参与先导区特色政策与重大项目,借助区域品牌活动和境外展会补贴,拓展市场渠道,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

四是可依托应用场景牵引,加速产品市场化进程。政策推动开发开放多类型应用场景,企业可对接高价值未来产业重大场景,如试验验证、示范应用场景,获得最高 800 万元建设支持,通过场景应用反馈优化产品性能,加速创新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推动产品成熟定型,如未来健康领域企业可借助医疗场景应用,完善智能诊断设备功能。

五是可强化人才引育保障,夯实创新发展基础。政策支持打造多层次人才交流网络,企业可联合国内外机构推动人才跨境交流,吸引青年科学家参与成果孵化;核心研发人员最高 50 万元的支持政策,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为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撑,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团队。

综上所述,上海此次政策从创新方向、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应用场景、人才保障等多维度为企业提供机遇,企业应积极对接,实现技术、市场、人才等要素协同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七、为海南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开放,促进新业态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为将海南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近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自2025121日起施行,《海南省旅游条例》同时废止。《条例》是海南省为推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聚焦五大核心内容。一是扩大开放,放宽外资准入、优化免税购物和免签政策;二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海洋、康养、体育等十大特色旅游业态;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和统一投诉平台;四是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零负团费”等市场乱象;五是强化安全监管,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实施许可备案制度。《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一章,在旅游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开放政策,旨在吸引国际资本与人才。在放宽外资准入方面,提出要逐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在准入资格、投资占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在优化入境环境方面,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大范围的旅游免签入境政策,同时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致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在推动邮轮游艇便利化方面,要求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开发国际邮轮路线,并简化游艇入境手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在引进国际人才方面,要求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导游、游泳救生员在海南自贸港执业。

简要分析:企业应利用海南自贸港旅游法规政策机遇,通过参与特色旅游业态开发与国际化市场拓展实现业务升级,同时可依托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多元要素保障,提升经营稳定性与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可聚焦特色旅游业态创新,挖掘细分领域增长潜力。《条例》明确提出发展海洋、康养、体育等十大特色旅游业态,企业可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布局深海观光、医疗康养、水上运动等新兴领域,如开发集观光与休闲于一体的海洋旅游综合体,或依托热带雨林资源打造森林生态旅游产品。通过参与政策鼓励的研学、演艺、节庆会展等新业态,企业能够创新产品供给,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是可借力国际化开放政策,拓展境外客源与市场空间。海南实施更大范围免签入境、离岛免税购物升级及邮轮游艇便利化等政策,企业可直接对接国际游客需求,如优化免税商品供应链、提升多语种服务能力,吸引更多境外消费者;同时,《条例》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引进国际赛事和高端人才等举措,为文旅融合项目(如实景演出、国际音乐节)提供国际化资源支持,可助力企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旅游品牌。

三是可依托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风险与合规成本。《条例》通过建立旅游诚信体系、统一投诉平台及严格监管机制(如禁止“零负团费”、规范高风险项目许可),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企业可依托明码标价、合同订立等标准化要求,减少合同纠纷;通过参与信用评价体系,提升自身信誉度,获得更优合作机会;同时,明确的投诉处理流程和纠纷调解机制,能快速解决游客争议,维护企业品牌声誉。

四是可利用要素保障与基础设施支持,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品质。政策强调加强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如智慧旅游平台、旅游厕所),企业可共享基础设施升级红利,如依托环岛旅游公路开发自驾露营产品,或利用数字化工具优化游客服务流程;此外,《条例》对旅游人才的培养引进政策,有助于企业吸引专业团队,提升产品设计、营销推广等环节的专业性,从而整体提高运营效能。

五是可融入产业集群生态,实现协同发展与资源共享。海南推动建设未来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先导区,企业可通过参与区域旅游一体化合作,与上下游伙伴(如景区、交通运营商)共享客源、渠道及营销资源,降低获客成本;通过联合打造示范性应用场景(如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放大产业集聚效应,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共同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

综上所述,海南此次政策从业态创新、市场开放、法治保障、要素支撑到生态协同,为实体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发展机遇,企业应积极对接,实现从传统旅游服务向高品质、国际化业务的转型升级。

我们是谁?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