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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传导最新金融政策
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INSTITUTE
6月16日—6月20日
2025年第20期
#编者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政策内容:为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牢牢把握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要求,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牵引,以提高金融国际化为突破口,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重点,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五篇大文章”,加强“五个中心”建设协同联动,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近日中央金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意见》明确经过五至十年的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要全面提升,现代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要显著提高,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要显著强化,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地位要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一是要深化金融市场建设,支持上海率先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二是要提升金融机构能级,培育和吸引实力强、经营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三是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完善信托登记流转制度体系,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四是要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五是要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发展供应链金融。六是要有效维护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建立健全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宏观审慎评估和协调联动体系。
简要分析:企业应借力上海金融开放政策红利,通过离岸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创新工具优化全球资金配置,同时聚焦“五篇大文章”战略方向,对接资本市场改革提升发展质量。总体而言,企业可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心制定好“三步走”策略,短期用足供应链金融等普惠政策,中期对接资本市场改革,长期布局跨境金融生态,最终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良性互动发展。
一是在跨境金融领域,企业可利用上海构建的离岸金融体系,通过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开展跨境资金池管理,降低汇兑成本和融资成本。特别是对于有海外业务布局的企业,可借助上海新完善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更安全高效地实现全球资金调拨,既可通过离岸人民币债券融资支持海外建厂,又能利用跨境双向资金池平衡国内外子公司现金流。
二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政策明确支持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制造企业可联合在沪金融机构搭建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将核心企业信用穿透至上下游中小供应商,通过上海银行机构“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使供应商账期缩短放款时间并节约财务成本。
三是在资本市场对接方面,上海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定位,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了更优化的制度环境。硬科技企业可重点关注科创板“科创成长层”新政,借助预审阅机制加速IPO进程。已上市企业则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丰富的债券融资工具(如科创票据、绿色ABS)优化资本结构,发行“科创+绿色”双标识债券。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鼓励的金融控股公司培育计划,为产业集团布局金融板块提供了政策窗口,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申请金控牌照,整合财务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资源,但需特别注意风险隔离要求。
四是在产业升级方面,企业需紧扣“五篇大文章”战略方向。科技金融领域,可对接上海张江等科技园区特色金融产品,如“研发贷”“人才贷”等;绿色金融方面,参与上海碳市场创新业务,开发碳配额质押融资等产品;普惠金融改革则利好中小企业获取首贷信用贷,通过“科技履约贷”获得无抵押贷款解决研发资金缺口。
五是在风险防控方面,企业应建立与金融开放相匹配的风控体系,特别是涉及跨境业务时,需关注宏观审慎评估新规,必要时引入上海专业金融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合规审查。随着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设立出口监管仓库,贵金属产业链企业还可探索跨境套期保值新路径。
二、八项重磅金融改革开放举措
政策内容:在2025年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八项重磅金融开放举措。一是设立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高频汇集并系统分析银行间债券、货币、衍生品、黄金、票据等各金融子市场交易数据,服务金融机构、宏观调控和金融市场监管。二是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推进数字人民币国际化运营与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服务数字金融创新。三是设立个人征信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个人征信产品,进一步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四是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业务规则,支持上海发展离岸贸易。五是发展自贸离岸债。遵循“两头在外”的原则和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拓宽“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六是优化升级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实现优质企业与境外资金高效融通,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上海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在上海“先行先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包括开展航贸区块链信用证再融资业务、“跨境贸易再融资”业务、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等试点。积极推动上海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发行科创债券。八是会同证监会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推动完善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便利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
简要分析:企业应把握数字人民币国际化、离岸贸易金融等创新试点机遇,优化跨境资金管理和贸易结算流程,同时借力自贸离岸债、外汇期货等工具降低融资成本和汇率风险,提升全球竞争力。
一是在跨境金融创新方面,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的设立将重构企业跨境支付体系,外贸企业可率先接入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DCEP),相比传统SWIFT系统节省结算时间和手续费,同时通过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功能,实现货到自动付款,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临港新片区的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改革,则允许企业开展“订单在外、资金在外、结算在内”的新型离岸贸易,特别适合全球采购的制造业企业。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后,优质企业可获得更高额度的跨境融资便利,跨境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净资产的2倍。
二是在融资工具创新方面,自贸离岸债的推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低成本融资新渠道,这类债券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发行利率通常比境内债券低50-100BP,且不受境内发债额度限制。随着人民币外汇期货的推出,可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与现有远期结售汇相比,期货产品具有标准化、流动性强等优势,可帮助企业降低套保成本。特别是对年进出口额超1亿美元的企业,更应构建“外汇期货+期权”的组合对冲策略。
三是在特色金融支持方面,航贸区块链信用证等创新工具将重塑贸易融资生态,通过区块链技术,传统信用证处理时间可大幅缩短且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科创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则显著降低了科技企业发债难度,通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增信,可使债券发行利率下浮30-50BP。个人征信机构的设立将完善消费金融基础设施,零售企业可基于更精准的征信数据开发差异化消费信贷产品,使消费分期业务坏账率降低。
四是在实施策略方面,企业在短期内可重点对接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和区块链信用证等见效快的工具,中期看可布局离岸债发行和外汇期货套保,长期可规划离岸贸易架构和全球资金管理网络。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合规能力建设,特别是涉及跨境业务时,要建立专门的金融创新合规团队,定期与监管部门沟通政策边界。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功能将显著增强,企业应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实现从“传统经营”到“金融赋能”的转型升级。
三、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计六部分二十七条具体举措,坚持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优做强金融服务功能。三是做实“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四是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上海金融业国际化水平。五是提高监管水平,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六是完善政策配套,提高金融专业服务水平。
简要分析:《行动方案》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扩容、产业升级和国际化跃升等三方面战略机遇,企业应借力上海金融开放政策,通过多元化融资与跨境资本运作优化资金配置,同时聚焦科技、绿色等国家战略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服务提升竞争力,实现从“本土经营”到“全球资源配置”的跨越。
一是在有效融资方面,上海集聚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可拓宽股权融资、债券发行、REITs等工具应用,科技企业更可利用科创板加速IPO,绿色项目可通过碳金融获取低成本资金,同时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如QFLP试点扩容)则有利于企业吸纳海外资本,或通过自贸区FT账户实现跨境资金池管理,降低汇兑成本。
二是在产业升级方面,“五篇大文章”导向明确企业需将金融资源倾斜至科技创新(如芯片、AI)、绿色转型(ESG债券、碳交易)、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等领域。上海正在构建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的全球融资中心,相关企业可联合在沪金融机构设计产融结合方案,新能源厂商可发行绿色ABS盘活应收账款。
三是在国际化布局方面,企业可依托上海“制度型开放”红利,参与离岸人民币交易、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外贸汇率风险。跨国企业可将财资中心落户上海,享受外汇管理试点政策,优化全球资金调度。需要注意的是,高风险跨境业务(如衍生品投资)需强化合规团队建设,借助在沪专业服务机构(律所、咨询公司)规避监管套利风险。
四、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政策内容:为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近日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意见》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意见》对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简要分析:《意见》的出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分层突破”与“制度适配”的双重机遇,企业应抓住科创成长层扩容未盈利企业上市通道的政策红利,加速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前沿领域融资布局,同时借力预审阅机制与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优化上市路径并提升资本运作专业性。
一是对于未盈利高成长企业,政策重启了第五套标准(市值≥40亿元)并扩大至AI、低空经济等新赛道,直接缓解了研发周期长、短期难盈利的融资困境。此类企业需聚焦核心技术指标(如专利数、订单里程碑),通过预审阅机制提前锁定审核要点,替代传统盈利指标。
二是对于已进入上市流程的企业,增资扩股新规允许在审期间向老股东募资,既能缓解IPO排队期的现金流压力,又避免稀释过多股权,特别适合需要持续投入研发的设备生产企业。
三是在制度创新方面,专业机构投资者试点(如产业资本、科研转化基金)的引入,要求企业重构估值逻辑——从“财务数据驱动”转向“技术壁垒+场景落地能力”叙事,企业需明确差异化指标。预沟通服务升级可降低合规成本,企业应联合保荐机构在申报前与交易所就核心技术认定、同业竞争界定等模糊地带达成共识,避免因标准理解偏差延误进程。
四是在包容性实施方面,需要明白包容性的提升伴随着更严格的信披与投资者管理要求,企业需在招股书中量化技术风险,并建立中小股东沟通机制。长期看,政策鼓励的“投融资协调”功能将倒逼企业平衡烧钱扩张与股东回报,通过制定研发投入分红挂钩计划等创新公司治理方案,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政策内容:为扩大高水平开放,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包括4 项投资端、2项融资端、3 项支付便利共计三方面9 项具体政策。一是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二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三是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四是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将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试点政策( 即“科汇 通”)推广至全国。五是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六是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允许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免于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七是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八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九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
简要分析:企业应把握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新政红利,通过外债额度提升、利润再投资等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同时优化全球资金配置,降低合规成本,加速国际化布局。
一是在直接投资方面,取消前期费用登记和再投资登记两项改革,将显著提升企业资本运作效率。更值得关注的是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新政,允许外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而无需先行汇出,预计可为外资企业大幅节省税务成本。对于研发机构而言,“科汇通”试点全国推广意味着境外研发资金可直接汇入,利用该政策接收海外母公司研发经费的时间将缩短,提升年度研发资金到位率。
二是在外债融资方面,新政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升至1000万美元,较原先500万美元的额度翻倍,调整特别适合处于快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初创企业通过该政策可成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资金,且较境内银行贷款利率低。同时,简化跨境融资登记管理后,企业无需再提供经审计财报,可将外债备案时间从20天压缩至5天之内,及时抓住关键设备采购的窗口期。
三是在跨境资金使用方面,取消资本项目收入购买非自用住宅的限制,为持有境外资金的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资金配置选择,借此政策可将部分闲置资本金用于购置研发中心物业,既实现了资产保值,又避免了租金支出。支付便利化改革的深化允许银行自主确定抽查比例,出口企业可将跨境付款业务办理时间缩短,大幅节约财务人力成本。对于引进海外人才的企业,境外个人购房结汇便利化将提升人才吸引力,将此作为引进外籍专家的配套政策可提升人才签约率。
四是在采取策略方面,短期可重点利用外债额度提升和支付便利化降低融资成本,中期规划利润再投资和全球资金调配,长期构建跨境资金池管理架构。但要注意三个关键点,虽然登记要求简化,企业仍需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外债额度提升后要合理控制负债结构,避免汇率风险过度暴露;在享受支付便利化的同时,要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性。
四是在跨境资金管理方面,可建立政策适用清单、业务流程清单和风险管控清单,并定期与外汇指定银行沟通政策实施细则。随着这些改革的落地,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迈上新台阶,应构建更具弹性和效率的全球资金管理体系,为国际化战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六、金融支持福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政策内容:为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海峡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简要分析:福建辖区企业应借政策东风构建“两岸产融生态圈”,通过跨境贸易便利化与台资联动机制打造对台合作桥头堡;非福建企业可依托示范区政策外溢效应,通过“福建平台+内地资源”模式嫁接台资技术与国际市场。
在经常项下跨境贸易方面,福州、厦门、泉州企业可率先试点“两岸电子单证互认”,通过跨境区块链平台实现台商订单“当天发货、当天融资”,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台资制造业企业可运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将大陆产能收益与台湾研发投入无缝衔接,借此降低跨境结算成本。
在资本项下开放方面,可重点突破三类场景,陆台合资企业可试点“双GP基金”模式,通过闽台两地机构共同管理募集资金;台资中小企业可依托“台胞信用白名单”获取信用贷款,凭台湾纳税记录获取“首贷”额度;两岸产业链龙头可发行“海峡主题债券”,通过发行“碳中和+两岸融合”双标签债券获台资金融机构超额认购。
在两岸监管合作方面,台资征信数据跨境使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人民币与新台币兑换需通过特许渠道,可建立“两岸合规官”机制,通过整合两岸资源实现“大陆发货、台湾收款、香港清算”的全链条便利化。随着RCEP与两岸融合政策叠加,可着力将福建示范区转化为技术、资本、市场三重枢纽,在亚太产业链重构中占据关键节点。
对于非福建企业,可构建“借闽融台”策略,在示范区设立对台业务SPV,通过子公司引入台资技术团队,同步获取福建省“技改贷”支持;利用福建QFLP政策吸引台资私募股权投资,通过台资基金注资扩大内地生产规模。
七、建设银行千亿科创基金群落“沪”
政策内容:为秉承国有大行的责任与担当,锚定科技金融首选银行、领军银行目标定位,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持续探索金融与产业联动、资本与技术联动,把金融“活水”注入科技创新“毛细血管”,实现科技金融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奔赴,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千亿科创基金群落上海启航暨重点项目签约”活动在上海举行。活动现场,建设银行与清科集团共同发布《2024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蓝皮书》,深度分析股权投资市场新趋势,为科技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建设银行还推出《中国建设银行科技金融并购行动方案》和《“建沪链”科技产业金融市值管理服务方案》两大创新服务方案,进一步拓宽科技金融服务边界,当好科技企业的“长跑搭档”。
简要分析:建设银行千亿科创基金群落的启动为实体企业提供了全周期金融支持体系,科技型企业应借千亿科创基金契机,构建“资本+技术+场景”的深度产融协同模式,非科技企业可通过并购重组接入科创生态链,实现传统产业与创新资源的战略嫁接。
一是在企业融资维度,硬科技企业可重点对接三类资源,早期项目可申请“投贷联动”专项额度,凭借专利质押获得建行“贷款+认股权”组合融资;成长期企业可参与“市值管理服务方案”,通过建行引入产业资本定增提升估值水平;成熟期企业可运用“并购行动方案”,在建行撮合下跨境收购技术团队,交易对价部分可由基金群落优先股形式支付。
二是在产业链整合维度,传统企业需把握两大路径,制造业龙头可通过建行并购基金布局“补链型”标的,收购初创企业后获基金跟投;地方国企可借“建沪链”服务引入科创板分拆上市机制,将其作为独立板块融资,力争Pre-IPO轮获基金领投。
三是在生态协同维度,可深度融入建设银行“蓝皮书-基金-银行”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参考《股权投资市场蓝皮书》调整技术商业化路径,将融资重点从技术专利转向工业场景解决方案;通过建设银行跨境平台对接海外科创资源,与境外技术实验室共建联合创新中心,争取获得基金提供的风险补偿。
四是在资本适配性方面,早期项目需明确技术成熟度与基金风险偏好的匹配曲线,并购交易需设计“业绩对赌+技术锁定”双重保障机制,通过整合基金直投、并购贷款等工具,实现业务从研发到IPO的全链条贯通。随着基金群落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政策形成合力,可着力将单点技术突破转化为系统性产业优势,在新质生产力竞争中构建“资本护城河”。

我们是谁?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