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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传导最新金融政策
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4月7日—4月11日
2025年第10期
#编者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政策内容: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共10条,是在现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制度基础上的延续和补充,强调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简要分析: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将加速市场出清,企业应把握头部平台资源倾斜窗口期,同时商业银行将加大细分行业定制化产品开发,专精特新企业可争取“一企一策”服务,此外合规经营企业将获得更低风险定价,建议开展ESG信息披露提升信用溢价。
一是要优化融资渠道结构。企业应优先选择与完成监管备案的商业银行及持牌助贷平台合作,重点考察三项资质:平台运营机构是否具备ICP许可证、增信服务机构是否纳入监管白名单、合作银行总行是否公示业务管理架构,建议建立“银行直贷+备案平台辅助”的双轨融资模式,避免过度依赖单一渠道。
二是要强化信用管理能力。对照《通知》细化风控要求,企业需完善三项基础建设:建立动态更新的经营数据中台,确保税务、社保、水电等核心数据可实时验证;规范财务报表编制,特别关注与助贷平台数据接口的匹配性;定期开展信用体检,重点核查多头借贷、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等情况。
三是要创新融资成本管控。利用《通知》规范定价机制的契机,企业可采取“三比一议”策略:比照不同银行助贷产品的APR(年化利率)、比较增信服务费占融资成本比重、比对提前还款违约金条款,最终协商制定最优融资方案,建议将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LPR+150BP以内。
四是要构建风险防御体系。针对增信过度风险,建议设置“两道防线”,要求增信机构披露资本充足率及再保险安排,将单一增信方担保额度控制在净资产20%以下,同时要建立“熔断机制”,当助贷余额超过企业年营收30%时自动触发融资结构调整。
五是要深化数字金融应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接入银行“数据直连”系统,通过API接口实现经营数据实时核验,从而提升授信效率。制造业企业可探索将物联网设备运行数据作为辅助增信手段,但需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
二、扩大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范围
政策内容:为推动保险资金服务社会民生、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优势,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扩大至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大数据产业,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同时,《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保险资金进行重大股权投资的禁止行为,并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机制,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隔离。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实行“新老划断”,新增股权投资按照《通知》执行,对于不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的存量业务,原则上设置五年过渡期,保险机构应制定业务整改计划,报监管后实施。
简要分析:企业应聚焦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重点领域,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准备充分的项目资料,展示自身在科技、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潜力,积极争取保险资金的投资支持。
一是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要与保险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沟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融资需求,争取持续的资金支持;积极配合保险机构的投后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是要提升自身治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定性;要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升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市场和运营风险。
三是要利用政策支持优化融资结构。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利用保险资金的投资支持,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财务健康度;要关注国家和地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争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四是要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要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加大在科技、大数据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是要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要严格遵守《通知》中对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禁止行为和规范要求,确保企业融资行为的合规性;要建立健全风险隔离机制,确保企业的运营风险不传导至保险资金,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金融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共7部分23条,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功能作用,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
简要分析:企业可抓住此次“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政策机遇,从优化内部管理、强化法律意识、善用调解机制、深化多方协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优化内部管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要结合《意见》对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企业应建立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合规管理制度,明确金融业务操作规范,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概率;要建立动态风险监测机制,对融资、投资等高风险业务进行实时评估,提前识别潜在纠纷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要规范合同文本,明确争议解决条款,优先选择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为纠纷化解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提升纠纷应对能力。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意见》内容及金融法律法规,重点掌握调解程序、证据留存等实务操作,提高法律素养;要配备专业法务人员,或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确保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依法维护企业权益;要注重证据管理,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交易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完整,为调解或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要善用调解机制,高效化解金融纠纷。要在纠纷发生后,积极响应调解组织邀请,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调解,通过协商达成和解,降低诉讼成本;要利用专业资源,依托《意见》推动的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选择具备金融专业背景的调解员,提高调解成功率;要完善调解协议,对调解结果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必要时可申请司法确认,增强执行力。
四是要把握政策红利,降低运营成本。要努力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利用《意见》鼓励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减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支出,将更多资源投入生产经营;要优化资金管理,通过高效化解金融纠纷,避免资金冻结、账户查封等风险,保障企业资金链稳定;要保持与提升良好的融资能力,良好的纠纷解决记录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信任,为企业争取更优惠的融资条件,支持业务扩张。
五是要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通过高效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助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要在调解中坚持平等协商原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行业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提升企业形象,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展现企业责任担当,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
四、加强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上海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并购重组、股票回购增持、投资者回报、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六方面,支持监管企业和上市公司用好各类市值管理政策和工具。其中,《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布局新质生产力、推动国际化经营战略等实施并购重组;推动监管企业将市值管理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常态化市值维护机制,推动股票回购增持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建立股价异常波动快速响应机制,严格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引导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将市值管理纳入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考核,鼓励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中长期激励通过股权形式实施。
简要分析:企业应建立“政策-产业-资本”三维对接机制,尽快完成与属地国资上市公司的战略合作评估工作,主动参与国资上市公司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缩小关键财务指标与国资上市公司分位值差距,将市值管理要素深度融入企业经营全流程。
一是要把握战略协同机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重点关注国资上市公司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并购重组方向,主动对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六大重点产业(上海“3+6”产业体系)的链主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积极参与国资上市公司发起的产业基金,争取“反向混改”机会;国际化经营企业应关注国企“一带一路”布局,通过战略合作共享海外渠道资源。
二是要创新应用资本工具。供应商企业可协同上市公司设计“股票回购+供应链金融”方案,将应收账款转化为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资金;战略投资者应把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窗口期;服务机构可开发“市值管理指数”衍生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对标国资上市公司关键指标(如研发投入强度≥4%)
三是要优化投资者关系。要建立与国资上市公司同步的信息披露日历,重点标注季度分红、ESG报告等关键节点;参与构建“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产业链企业”三位一体路演机制;学习借鉴上海国企“季度现金分红”模式,提升自身投资者回报透明度。
四是加强考核对标管理。要研究《意见》中市值管理KPI体系(如年度市值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75分位),引入“市研率”(P/R)等创新估值指标,突出科技型企业特征;建立与国资上市公司高管类似的“现金薪酬+股权激励+创新奖励”三元薪酬结构。

我们是谁?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