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政策周报(第4期)

发布时间:2025-05-02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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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传导最新金融政策

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2月24日—2月28日

2025年第4期


#编者#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政策内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提出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其中,文件强调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简要分析:企业要更好地利用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发展壮大,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一是要积极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文件明确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方向,尤其是涉农领域的企业,积极筹备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要利用好金融政策工具。文件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放,企业可以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尤其是用于农业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项目。三是要探索新型抵押融资方式。文件强调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企业可以利用自身资产,如农业设备、畜禽活体等,开展抵押融资,解决融资难题,提升资金流动性。四是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企业应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信用评级,争取更多金融支持。五是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文件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银企合作”模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提升项目成功率。六是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文件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企业应关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投放方向,争取参与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获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七是要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保险作用。文件提出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企业可以利用保险工具,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项目收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

政策内容:《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根据规定,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稳健发展,一是要明确政策定位与目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坚持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失灵,聚焦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二是要聚焦主业服务实体经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促进稳岗扩岗,服务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担保;三是坚持保本微利运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不以营利为目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四是提供政策支持与财政保障,地方财政部门可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其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同时地方财政部门应合理确定支持规模,优化绩效考核目标,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五是要优化银担合作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提升银担合作的效率和质量;六是要强化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机制,创新担保产品,提升服务效能,监督管理部门则应加强对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确保业务经营稳健,风险可控;七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平衡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应积极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简要分析: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是要积极对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了解并对接当地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争取获得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服务,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可利用政策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二是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保持较低的担保费率,不以营利为目的,切实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企业可以利用这一政策优势,优化融资结构,减少对高成本融资渠道的依赖。三是要利用政策性担保聚焦主业,尤其是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稳岗扩岗,服务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四是要关注政策支持与财政保障,地方财政部门将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其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企业可以关注这些政策动态,争取更多支持。五是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企业可以借此机会,与金融机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提升融资效率。六是要提升自身信用水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减少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要求,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企业应注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争取获得信用担保支持。七是要关注科技创新担保支持,财政部等部门已印发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应积极争取相关担保支持,推动技术升级和业务拓展。

三、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

政策内容: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旨在凝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合力,联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并为地方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引。《意见》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布局;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和按规定可使用的结余经费,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金等,以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设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专项。

简要分析:企业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政策契机,进一步提升自身创新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一是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企业应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政策,争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布局,特别是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二是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重大行动,企业可积极参与《实施意见》提出的五大行动,包括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关键技术攻关行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和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通过这些行动获得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三是要加强产学研合作,企业应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参与产业方向研判、技术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布局等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借助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加速技术转化和应用。四是要利用多元化资金支持,企业可利用国家和地方对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方科技专项等,同时可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绿色金融支持,推动科技金融与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有效衔接。五是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应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如减污降碳协同、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向,通过技术创新,企业不仅能提升自身竞争力,还能获得政策支持,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六是要参与区域示范项目,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和区域示范类项目,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参与示范项目,企业能够积累经验,提升行业影响力。七是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应加强自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备开拓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同时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

四、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

政策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提出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着力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主体,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意见》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要加大创业融资支持,鼓励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贴息支持范围,提高额度上限;要做好稳岗扩岗支持,将不裁员、少裁员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提高单户最高授信额度;要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做好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

简要分析:作为四创联动支持体系第一环,创业培训是培养劳动者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重要环节。一是要积极争取财税支持。企业应主动了解并申请创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降低启动成本和经营负担,同时及时跟踪政策动态,确保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创业主体能够获得持续支持。二是要利用创业融资支持。企业可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争取降低贷款门槛、扩大贴息支持范围和提高额度上限,并通过无还本续贷、纯信用贷款等方式提升融资便利度。三是要参与创业孵化与培训。企业可积极参与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利用政府提供的创业孵化服务,降低入驻条件,享受“一站式”服务,同时参与创业培训项目,提升创业能力,包括“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和创业训练营。四是要积极享受稳岗扩岗支持。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争取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享受较低利率和无还本续贷支持,企业可利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助力稳岗扩岗。五是要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企业应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六是要参与跨区域合作与创业活动。企业可参与跨区域结对互助合作,促进资源信息共享,打造区域创业联盟和优势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参与创业活动,争取表彰奖励,提升企业知名度。

五、优化完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政策

政策内容:为总结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座谈会。2024年9月,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作为稳经济增长一揽子增量措施出台后,已实现18个试点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基金设立、募资和项目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会议强调,要通过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创企业发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丰富产品和服务,形成专业优势,推进更多项目落地,促进试点工作走深走实;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同配合,推动优化股权投资环境,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支持试点,推动试点工作有序扩围,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简要分析:企业应主动了解并对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争取参与股权投资试点项目,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民营企业和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的企业,可利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政策导向,争取资金支持。一是要优化自身条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以符合“硬科技”等投资方向,同时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对投资机构的吸引力。二是要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利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的专项基金和撬动的社会资本推动自身项目落地,同时借助投资机构的资源网络,拓展市场和客户资源。三是要利用好政策支持拓展业务,探索多元化业务模式,参与新型易货贸易、跨境投资等,拓展国内外市场。

六、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政策内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四部分24条措施,聚焦绿色发展,兼顾金融供需,细化行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坚守风险底线,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适配性。《实施方案》提出,金融机构要从需求侧重点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市场建设等领域;要从供给侧优化金融服务,加大银行信贷供给,完善绿色保险体系,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渠道,健全绿色金融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规范开展绿色债券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支持保险公司围绕服务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可持续。

简要分析:企业应积极对接金融机构,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支持,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企业,可利用政策支持进行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推动低碳转型。一是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企业可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参与绿色项目投资,例如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参与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二是要优化自身绿色转型。企业应加快自身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参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开发、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争取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支持。三是要利用保险保障支持。企业可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和利用绿色保险产品,如巨灾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碳汇价格保险等,降低绿色转型中的风险。四是要参与碳市场建设。企业可通过碳交易、碳金融等方式,获取额外的经济收益,支持国家和区域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保险业务。五是要加强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企业应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碳核算和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要按照政策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透明度。

七、上海新设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

政策内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年底前要实现“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和“基本功能落地运行”。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后将具备三个核心功能,一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他们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等活动提供便利。鼓励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等开展跨境商务活动;二是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鼓励国内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境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展览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在区内举办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和经贸类展会,同时允许外国机构在区内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会;三是提升培训服务质量,鼓励国内外的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等在区内开展国际培训活动,鼓励在区内开展大型医疗器械操作、航空模拟飞行等专业培训业务。同时,围绕上述三个核心功能,先行启动区将为境内外人员提供多种类型的商业、餐饮、休闲、文体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对标国际标准提供商务、休闲、购物、医疗、支付等优质基础配套服务。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后,境外人员搭乘国际或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无需中国签证,凭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仅需国际旅行证件核验和入区卫生检疫;对境外人员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进入商务合作区,仅开展行李物品安全准入及动植物检疫监管,除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再检查;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在区内的境外人员如需访问我国境内的其他区域,可到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口岸签证;在我国境内人员入区实施通行许可管理,除便捷的入区手续外,浦东国际机场还将设置专用通道,采用专用车辆接驳方式,为境外人士往返商务合作区提供接送服务,国际旅客自航站楼最远端搭乘接驳车辆抵达商务合作区的时间约20分钟,T3航站楼建成后最快仅需约10分钟,托运行李将直接送达商务合作区,并可根据旅客需要直接送到合作区内的酒店房间;国际旅客离境可在区内联检大楼直接办理值机、出境行李物品申报、离境退税、托运、查验、安检等手续。

简要分析: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作为全国首个“境内关外”特殊监管区域,定位为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为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要利用好国际商务交流的便利政策。企业可以邀请境外人员到合作区进行商务洽谈、会见等活动,无需签证即可入区,为企业开展跨境商务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尤其是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可以利用这一政策优势,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拓展业务范围。二是要积极参与高端国际会展活动。合作区鼓励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境外专业组展机构合作,举办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和经贸类展会,企业可以借此机会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拓展国际市场,同时利用区内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会的政策,进一步提升展会的国际化水平。三是要主动开展国际培训业务。合作区支持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和行业协会开展国际培训活动,包括大型医疗器械操作、航空模拟飞行等专业培训,企业可以利用这一政策,提升自身在专业领域的技术和服务水平,吸引高端人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要充分享受便捷的交通与物流服务。浦东国际机场为合作区提供专用通道和接驳车辆服务,国际旅客抵达合作区的时间大幅缩短,企业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五是要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合作区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专项发展资金、营运补贴、能级提升补贴等,企业可以积极申报相关补贴,减轻运营负担,加速发展。六是要吸引国际人才与资源。合作区的免签政策和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吸引了大量国际人才和资源,企业可以借此机会吸引高端人才,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同时利用合作区的培训服务,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八、上海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

政策内容:为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深入参与建设上海“五个中心”和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总部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集聚功能、提升能级,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一是更加注重总部功能发挥。在继续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总部增加实质功能的支持,鼓励总部集聚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采购分销、供应链管理、共享服务等功能,成为多功能总部。二是更加注重高能级总部培育。鼓励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设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细分赛道事业部全球总部。吸引和培育具备一定成长性的外资企业成为地区总部。三是更加注重支持政策的分类精准。建立培育型总部、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分级体系,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相应的支持内容;根据总部承担的功能,分类给予支持措施。同时,《若干措施》明确,对升级为亚太区或事业部全球总部,新认定开放式创新平台,新增研发创新、财资管理功能,召开国际高规格商务活动的总部,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升级奖励、平台奖励、新增功能奖励和活动奖励,有关奖励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在提升总部财资管理功能方面,《若干措施》的主要支持措施包括:探索优化资金池规则,便利主办企业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对于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优质总部办理与境内普通账户的人民币资金结算,支持在沪银行进一步提升其总部跨境支付效率;指导总部接入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支持银行在保证金、手续费、外汇期权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简要分析:在沪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政策提升能级并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是要争取能级提升奖励。企业应积极申请将中国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或事业部全球总部,争取一次性高能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和一次性能级提升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新增研发创新、财资管理功能的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人民币的功能奖励。二是要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企业可利用政策支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税率征收),同时可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争取相关资助。三是要优化财资管理功能。企业应设立财资中心,搭建资金池,优化资金跨境支付效率,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提升跨境支付便利性,并接入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享受手续费、外汇期权费等优惠。四是要 拓展新型贸易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开展离岸经贸业务、保税维修和跨境再制造试点,同时要利用海关AEO信用培育政策,享受优先认证和政策红利,还可申请数据跨境流动绿色通道,便利数据跨境传输。五是要扩大投资与资源整合。企业可利用境外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扩大在华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点产业发展,此外企业可整合在华优质资产上市,争取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最高1亿元人民币)。六是要便利人员出入境。企业可为外籍人才和高管争取APEC商务卡、多年多次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等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为高管家属提供落户支持。

九、杭州建设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

政策内容:《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全球数贸港核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提出要打造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一是要发展大宗商品投资贸易结算服务。抢抓全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机遇,招引大宗商品企业总部或采销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落户,推出各类期现结合大宗商品指数,发展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跨境支付、数据采集、商务服务业务,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二是要支持跨境支付机构全球布局。支持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支持在杭跨境支付机构申请全球支付牌照,到2027年,跨境电商支付结算额超1万亿元,建设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三是要促进新兴市场跨境贸易投融资和结算便利。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支持在新兴国家探索新型易货贸易等多元化结算方式。

简要分析: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杭州建设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的政策契机,进一步拓展跨境业务,提升国际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参与大宗商品投资贸易结算服务。企业可抢抓浙江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机遇,积极申请在杭州设立大宗商品企业总部或采销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通过推出各类期现结合的大宗商品指数,发展跨境支付、数据采集和商务服务业务,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二是要积极布局跨境支付业务。企业应积极参与跨境支付机构的全球布局,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争取申请全球支付牌照,到2027年,杭州计划实现跨境电商支付结算额超1万亿元,建设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企业可利用这一政策,拓展跨境支付业务,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三是要探索新兴市场多元化结算方式。企业可利用杭州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政策,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同时支持在新兴国家探索新型易货贸易等多元化结算方式,拓展新兴市场业务。四是要利用好政策支持与公共服务平台。杭州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龙头企业引进、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品牌推广、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企业应积极对接这些政策,争取资金支持,提升自身竞争力。五是要积极参与数字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可争取落地数字贸易国际服务机构,如联合国工发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数字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等,通过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创新孵化、信息交流和风险预警合作,提升企业的国际化水平。六是要优化跨境物流与供应链。杭州将支持数字贸易龙头企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公共海外仓,构建“123”快货物流圈,企业可利用这一政策,优化跨境物流和供应链布局,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十、发布最高检第五十五批、中国证监会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政策内容:最高检发布以证券犯罪为主题的第55批指导性案例,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央部署的具体举措,涵盖了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重点打击领域,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高管、金融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人员以及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等全链条追责,引导警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融资、合法交易、诚信经营、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公开展示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一些标志性成果,4宗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体现了严肃整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决心,彰显了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监管态度。

简要分析:企业要有效借鉴最高检和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稳健发展,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贡献力量。一是要加强内部治理与合规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务数据、信息披露、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升管理层和员工对证券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重视程度,特别是涉及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高风险领域的合规意识。二是要规范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企业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问题。三是要防范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企业要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规范信息传递和使用流程,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应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交易量,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四是要加强与中介机构合作。在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活动中,企业应选择信誉良好、合规经营的中介机构,确保相关文件和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与中介机构合作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和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避免因隐瞒或虚假陈述引发法律风险。五是要推动诚信经营与行业自律。企业应将诚信经营作为核心价值观,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赢得市场信任,提升企业声誉;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共同营造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六是要关注新型金融工具的合规风险。企业在使用金融衍生品、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时,应充分评估其合规风险,避免通过不合规场外配资渠道获取资金,确保融资行为合法合规。

我们是谁?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