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手牵手 | 金融学院博士第三党支部与硕士第一党支部:联学《条例》,严守党纪,共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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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和学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2024年5月23日下午,金融学院博士第三党支部硕士第一党支部在同德楼报告厅举办联合党建活动,邀请学院党委委员柳永明老师到场指导。

本次活动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金融学院博士第三党支部与硕士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最新修订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交流,以此为契机促进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党支部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金融学院博士第三党支部书记李亭和硕士第一党支部书记田哲瑜先后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的历史沿革、修订背景、修订主旨和条文解读。《条例》于2003年正式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分别在2015年、2018年和2023年进行了三次修订。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2023年《条例》的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也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这次修订的主旨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贯通。这次修订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新增或修改了多项条文,对《条例》总则也进行了重要修订。

最后,金融学院党委委员柳永明老师对本次活动进行指导,对党员同志提出寄语。柳老师谈到,遵守法律是行为底线,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条例》的三次修订体现了党建形势和要求的不断演变,最新版《条例》中的158条内容,每一条都可以找到对应的违纪案例,凸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什么事不能干”、“违纪了怎么处理”,学生党员对违纪处理的内容更要加强学习。柳老师还谈到,大家毕业后从事的是收入相对较高的行业,各位党员作为未来的金融从业者,尤其要守住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纪,做到完全合规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心得

感悟

金融学院硕士第一党支部 苏澜:

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这次修订总结了从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们要深入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将其贯彻到实际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去。我们要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约束,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金融学院硕士第一党支部 池家欣:

《条例》不仅是对违纪行为的惩处,更是一种预防和教育的手段。通过学习《条例》,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什么行为是被禁止的,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随着《条例》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党员队伍将更加纯洁、更加坚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保障。

供图丨吕静(学)

供稿丨程子帅(学)、李亭(学)

编辑丨司思

编审丨万玲玉、李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