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政策周报(第12期)

发布时间:2025-05-04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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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企业金融政策周报

Weekly Report on Corporate Financial Policies




4月21日—4月25日

2025年第12期


#编者#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风险与机遇并存。鉴于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而众多企业对政策理解不足、应用有限的现状,我们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助力企业充分挖掘政策红利。

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我们精心规划了“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发布系列,将以稳定频率持续输出高质量内容。

以下为最新一期“企业金融政策周报”,带您聚焦市场热点,洞悉政策走向。助您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机遇,做出明智决策。


一、建立和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政策内容:为明确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同时强化“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明确产业、投资、互联网、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不仅将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也对清单事项适用范围、准入后综合监管、信用承诺及履约要求等表述进行了技术性修订,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更加优化。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涉及金融事项的负面清单内容主要包括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两个方面内容。在禁止准入类方面,一是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控股”“金融集团”“财务公司”“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金融”“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中心”“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二是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许可准入类方面,一是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批;二是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包括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许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许可、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公募基金服务机构注册、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公司发行股票注册、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核准、经营结售汇业务审批等。

简要分析:企业应全面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精准把握“非禁即入”投资边界,系统性重构投资决策与合规经营体系,积极利用准入限制放宽契机拓展合规业务新空间,同时主动参与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行动,通过投诉反馈机制维护自身公平准入权益。

一是要建立负面清单穿透式管理机制,组建专项工作组对照106项禁止和许可准入事项开展全业务扫描,重点核查金融、互联网等高风险领域,确保名称注册、经营范围不含“银行”“交易所”等23类金融敏感字样;对混合经营业务实施“红黄蓝”三级分类管控,黄色预警类业务(如供应链金融)需提前取得相应许可。

二是要抢抓准入放宽政策红利,针对清单缩减的11个事项(如养老机构许可、加油站建设等)加快布局,重点关注469条全国性措施中取消的17条限制条款;在20条保留的地方性措施中,优先选择管理措施最少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

三是要优化金融业务合规架构,非金融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时,必须单独设立持牌子公司并隔离风险;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彻底剥离P2P增信功能,通过持牌支付机构实现资金清算。

四是要参与市场壁垒清理行动,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征集系统”反馈地方隐性门槛(如变相增设备案、歧视性招投标条款),配合监管部门建立违规案例台账,并加入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市场准入公平性评估标准。

五是要创新准入承诺制度应用,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主动作出信用承诺,争取“承诺即开工”审批便利,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ESG报告,提升投资者信心。

六是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衔接,针对许可准入类金融业务(如基金销售、结售汇),建立动态牌照管理系统,提前6个月启动续展程序,同时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自查自纠与合规审计流程。

七是要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布局,利用“全国一张清单”规则一致性,跨区域复制成熟商业模式;在粤港澳大湾区、自贸试验区等先行区域测试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叠加效应。

八是要培育合规专业人才,引入熟悉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顾问团队,定期开展金融、数据等专项合规培训;设立合规官岗位对接监管部门清单解读窗口,更新负面清单合规手册,将“非禁即入”原则转化为市场竞争的先发优势,同时通过工商联等渠道参与清单动态修订建议,推动形成更开放的制度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策内容:为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制度,大幅提高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优化整合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以信用监管助推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持续增强征信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作用,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暨工作部署会。会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的通知》,强调要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刚性归集,三是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四是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五是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六是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七是深化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中的开发利用,八是提升地方信用建设水平。

简要分析:企业应主动对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自身信用资产,同时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以争取政策激励并防范失信风险,系统性提升信用管理能力与合规水平。

一是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主动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确保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社保缴纳等公共信用信息完整准确;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核查并修复信用记录异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二是要优化融资信用服务,依托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如“信易贷”)发布融资需求,利用信用数据替代传统抵押担保获取银行贷款;积极参与“银税互动”“信保贷”等信用类金融产品试点,提升信用评级以争取绿色通道审批。

三是要防范失信风险,建立合同履约、账款支付专项监控机制,避免被列入拖欠账款失信名单;针对政府项目、供应链交易等重点领域,设置信用合规审查节点,防范因关联方失信引发的连带惩戒。

四是要争取信用激励政策,申请“诚信示范企业”等称号以获取行政审批优先、招投标加分等红利;在税收管理、海关认证等领域争取AEO信用等级提升,降低监管频次与成本。

五是要深化信用数据应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基于信用数据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共享上下游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将ESG表现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吸引社会责任投资。

六是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针对已产生的行政处罚、法院执行等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通过履行义务、整改验收等程序申请信用修复;建立与监管部门常态化沟通渠道,及时响应信用异议申诉。

七是要融入信用监管体系,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信用承诺制改革,在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信用自律;参与行业信用标准制定,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八是要提升全员信用意识,开展信用管理培训,将信用合规纳入绩效考核,杜绝高管个人失信行为影响企业信用。企业应设立信用管理专职岗位,构建“数据归集-风险预警-修复优化-价值转化”的全链条信用管理机制,将信用资产转化为市场竞争新优势。

三、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政策内容: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其中,《意见》强调要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序扩大金融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推进以境内期货特定品种为主的期货市场开放,扩大特定品种范围,探索境内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等多元化开放路径;有关地方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项目、资金、人才等投入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把有关改革事项放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

简要分析:企业应积极关注并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主动参与改革事项先行先试,充分利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政策,加大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投入,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平台和窗口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一是要积极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企业应积极关注并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提升自身竞争力。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高水平开放的前沿阵地,为企业提供了诸多政策支持和创新机会。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境业务等方式,深度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享受政策带来的便利和优惠。

二是要充分利用金融开放创新政策。首先,要争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资格。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企业应积极争取参与试点,通过资金池实现跨境资金的高效管理和调配,不仅能够优化企业的资金管理,还能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合理的资金池架构,确保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其次,要探索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机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为企业引入国际资本提供了便利。企业应积极与国际投资机构对接,争取QFLP试点资格,吸引境外资金参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通过引入国际资本,企业不仅能够获得资金支持,还能提升自身的国际化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此外,要合理利用期货市场开放政策。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推进以境内期货特定品种为主的期货市场开放,扩大特定品种范围,探索境内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等多元化开放路径。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优化成本控制,特别是对于涉及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能够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成本。

三是要加大项目、资金、人才投入。企业应积极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通过参与项目建设,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还能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例如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等项目,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企业应合理配置资金,加大在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入,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优势,争取更多的融资渠道以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例如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进行债券、股权融资,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应加大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的投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入,通过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的整体能力,同时企业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四是要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企业应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优势,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通过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链的整体效率,例如建立产业联盟,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活动,提升产业链的协同创新能力;企业应加大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支持,争取更多的创新资源,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例如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自身的国际化水平,通过与国际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企业可以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优势,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五是要积极参与改革事项先行先试。企业应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事项先行先试,争取政策支持,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通过参与改革试点提前布局,抢占市场先机,例如参与跨境金融创新试点、贸易便利化改革试点等,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四、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服务业开放提速加力,近期商务部印发了《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清单,从重点服务领域开放、产业创新发展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共计155项试点任务,同时为加快形成更加丰富多样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试点的工作效率,允许试点任务一次性向所有试点的11个省市全面铺开,并新增了9个试点城市。其中,金融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引领性开放举措。一是不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项下资金结算。二是推动科技金融举措先行先试,支持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提升科技金融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三是支持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地方绿色租赁标准建设和应用实施,鼓励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四是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加大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力度。

简要分析:企业应紧密对接试点城市政策红利,聚焦金融开放举措优化跨境业务布局,同时借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创新工具,系统性提升跨境服务能力与创新水平,加速服务业态升级与国际合作。

一是要深化跨境金融合作。企业应优先在11个试点省市尤其是新增9城布局业务,利用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简化外汇登记、跨境支付流程,通过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实现全球资金高效调配;积极参与QFLP/QDLP试点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结合“一带一路”项目需求申请外债额度放宽、跨境担保创新等政策支持。

二是要强化科技金融赋能。企业要在试点地区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区块链贸易融资、跨境数字人民币结算等创新应用,对接资本市场金融科技试点(如上海、北京),利用大数据风控模型优化供应链金融效率,同时推动研发费用跨境支付便利化,吸引国际科技投资。

三是要抢占绿色金融先机。企业应依托试点地区绿色租赁标准(如天津东疆)、碳金融产品(如广州期货交易所),发行绿色债券或申请转型金融贷款,并引入国际ESG投资机构合作开发新能源、碳捕集项目,通过绿色信贷贴息、碳资产抵质押融资降低低碳转型成本。

四是要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企业应结合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协调政策,布局跨境服务外包、数字贸易等新兴业态,申请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放领域(如专业服务、医疗教育)的准入资格,同时要利用中欧班列、RCEP规则构建跨境供应链,争取保税研发、数据跨境流动等特殊监管政策。

五是要构建合规风控体系。针对服务业开放中的数据安全、跨境征信等问题,企业应引入试点地区“沙盒监管”机制测试创新业务,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跨境税务架构,同时定期参与商务、外汇部门政策培训,动态调整合规流程。此外,企业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标试点任务清单逐项落地,通过“城市差异化政策+行业开放试点”组合策略,将制度创新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顺应市场和经营主体需求,加大金融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力度,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聚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两个核心要点,包括五个方面重要内容及18条具体政策举措。一是要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便利企业全球资金管理。二是要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提高全球经营背景下的外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三是要强化融资服务,助力企业全球投融资。四是要加强保险保障,提升全球经营背景下的风险管理水平。五是要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提升全球配置能力。

简要分析:企业应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的政策机遇,深入研究《行动方案》中18条举措与自身业务的契合点,主动对接金融机构获取跨境金融创新服务,同时加快数字化升级与合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优化全球资金配置、降低跨境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

一是要优化跨境资金管理。企业可以借助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政策,开立跨境资金池或本外币一体化账户,利用便利化结算试点简化单证审核,实现全球资金高效归集与调拨,同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降低汇兑成本,优先选择上海本地银行开展跨境收付。

二是要强化汇率风险管理。企业可与在沪金融机构合作定制远期结售汇、期权组合等避险产品,借助“银企对接”绿色通道快速锁定汇率,并争取外汇衍生品业务试点资格拓宽对冲渠道,建立动态外汇风险监测机制。

三是要拓展多元化融资。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自贸区债,依托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提高外债额度,探索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等创新工具,同时可吸引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等跨境资本,参与“一带一路”项目银团贷款。

四是要完善保险保障体系。企业可利用政策支持,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降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同时,企业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提升保险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企业可投保中国信保的海外投资保险、关税保证保险,运用“再保险国际板”分散重大风险,为跨境物流、工程承包等业务配置全周期保险方案。

五是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企业可借助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专业机构资源,开展跨境并购咨询、税务筹划及ESG评级服务,同时加入金融数据交换平台(如“跨境通”)提升贸易真实性核验效率。

六是要夯实合规基础。企业应建立覆盖反洗钱、OFAC制裁清单的跨境合规体系,参与外汇局试点争取更高便利化分类等级,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贸易融资单证链上化,降低合规成本,同时需定期与监管部门沟通政策动态,将上海作为全球化战略支点,实现“走出去”高质量发展。

我们是谁?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

上海财经大学一流学科特区始建于2022年,特区构筑开放共享、内涵交叉、有机支撑的一流学科矩阵,遵循“目标引领、自主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的建设原则,以重点特色学科团队为抓手,围绕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展开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创新团队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团队于2024年11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哲社创新团队之一。校长刘元春教授担任团队首席专家,团队由多学院、跨学科、产学共建组成,核心成员为会计学院靳庆鲁教授,统计与管理学院冯兴东教授,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范子英教授,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陆品燕教授,金融学院刘莉亚教授、杨金强教授、闵敏副教授,以及蚂蚁集团算法专家陆鑫等。团队聚焦金融领域的国家重大前沿问题,围绕金融行业系统性冲击、金融安全防范、金融技术治理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强化融合创新和产学研驱动,致力于构建金融科技与安全治理领域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梯队。团队建设旨在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与数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全新研究领域,培育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贡献上财力量。